韩保江:多点发力,共促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六个必须坚持”、 国际科技合作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韩保江:多点发力,共促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保江表示,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需要系统思维、多重用力、多管齐下。首先,必须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新中国70多年的发展经验表明,什么时候把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摆正了、抓好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顺利。其次,必须突出“稳增长”,从需求侧看,培育由提高供给质量、优化分配格局、健全流通体系、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等共同组成的完整内需体系;从供给侧看,要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的总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形成驱动经济增长的合力。再次,必须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避免政策“冲突”,打好政策组合拳。最后,必须加快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各级政府和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容错、纠错机制,科学厘清中央和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的事权、财权责任,依法保护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产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勤劳创新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积极性凝聚起来。
摘编自《光明日报》
【彭菊花: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基】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彭菊花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基。一方面,文化自信自强为我们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提供重要支撑。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我们要深刻把握文化自信自强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关系,不断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另一方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之一。我们要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把文化建设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支撑,更加自觉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同时,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这个重要目标,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摘编自《人民日报》
【韩庆祥:把握 “六个必须坚持”,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韩庆祥指出,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从6个方面作了概括和阐述,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六个必须坚持”是一个环环相扣、逻辑严密的有机整体,是在实践中继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必须遵循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必须坚持和运用好的立场观点方法。其一,根本立场是“坚持人民至上”。新征程上,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其二,立足基点是“坚持自信自立”。中国的问题必须由中国人自己来解答,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且作出符合中国实际和时代要求的正确回答,要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为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新的贡献。其三,科学态度是“坚持守正创新”。新征程上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要悟透守正创新的丰富内涵;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要进一步推进“两个结合”。其四,理论任务是“坚持问题导向”。我们要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其五,思想方法是“坚持系统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治国理政遇到的问题大都是系统性问题,必须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其六,世界眼光是“坚持胸怀天下”。解决中国问题既要立足中国,也要放眼世界,直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中国问题置于人类发展进步潮流中进行思考谋划。
摘编自《经济日报》
【王文君、李宏:正视机遇和挑战,多措并举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王文君、李宏认为,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增长态势出现疲软,科技领域因而呈现国际合作与竞争交织并存的复杂态势。一方面,新技术、新突破及其催生的新应用、新体验正不断改变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类社会对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需求前所未有;另一方面,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又面临着一些国家意欲限制其竞争对手发展的“单边主义”和“阵营化”行动的挑战。未来,我国应继续倡导合作、共赢、团结、包容的开放精神与理念,与各国携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是站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高度,打造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应加强统筹谋划,以开放、团结、包容、非歧视的姿态开展合作,构建人才、技术、项目、平台等方面全方位、深层次的国际合作格局。二是秉持“合作共赢”理念,拓宽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之路。瞄准全球主要创新大国和关键小国,精准选择合作领域,开辟多元化科技合作渠道;面向“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推广转移具有“适用性”或“包容性”的技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重新布局合作伙伴,构建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体系。三是激发科研要素流动活力,提升开放环境及国际合作的专业化保障服务能力。为科技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推动外事服务、外国人才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科技保障类工作更加专业化、国际化,为集聚国际人才和国际创新资源营造富有吸引力的环境;联合各国的相关科技管理机构,共同打造系列国际科技合作传播产品,在全球范围讲好“中国科技故事”。
摘编自《科技日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
【观点】构筑顶层设计 开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新格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下简称“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顶层制度文件,是全面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等国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前期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实践经验的固化总结。《管理办法》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引,建立健全了工信领域数据安全制度机制,搭建起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四梁八柱”,细化明确了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要求,为工信领域企业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提供了明确指引,标志着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
一、夯实数据安全根基,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基本遵循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和核心战略资源,数据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用和发展驱动效应日益突出,攸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党和国家敏锐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充分释放数据红利,同时,高度重视、不断推进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做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重点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安全保障,制度先行。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将研究完善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作为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关键一环。《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国家重大数据安全立法加速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安全行政监管的上位法依据和职责边界,对各行业、各领域承接落实也提出了新要求。
工信领域是我国数字化转型的排头兵和产业数字化的主阵地。信息通信网络覆盖社会千行百业,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汇聚海量用户数据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工业数字化转型催生海量工业数据资源,且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导致数据安全风险与威胁点增多,数据安全形势愈发严峻复杂,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亟待强化。加速完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石,是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工信领域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提升国家总体数据安全保障水平的必担之责。
二、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的规则指引
《管理办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鼓励与规范并举原则,推动建立健全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工信领域数据安全规则体系,一方面,明确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要求,划定工信领域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基线,同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格局,着力提升工信领域数字信任,为我国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具体来说,《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管理体制,建立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
《管理办法》衔接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结合工信领域既成的监管体制,构建了“部-地方-企业”三级联动的数据安全工作机制:在部层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总体统筹与监督管理。在地方层面,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方通信管理局、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对本地区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处理活动和安全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在企业层面,工业数据处理者、电信数据处理者、无线电数据处理者承担本单位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要求。这种条块结合的监管组织架构既贯彻了《数据安全法》对于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监管的责任分工,也充分考虑了工信领域管理的共性需求与实践差异。
(二)细化分类分级,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制度机制
《管理办法》承接细化《数据安全法》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以预防、控制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为核心,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关键制度机制。一是明确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参考因素及数据分级识别依据,建立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备案管理机制,为工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提供实操指引。二是建立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及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机制,对数据安全风险进行监测、汇聚、分析、通报,加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的事前感知。三是明确应急处置机制流程,制定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数据安全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四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部省两级数据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获取数据安全违法信息。五是建立数据安全检测、认证、评估管理制度,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产品、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数字安全产业发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重点保护
《管理办法》对标《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明确细化工信领域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环节分级防护要求和操作规程,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权限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必要措施。二是要求结合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环节特点设置针对性保护措施,有效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三是以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三级数据划分为主线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要求采取工作体系建设、内部登记审批、关键岗位管理、安全防护等管理及技术措施对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引入多利益相关方,构建数据安全协同治理生态
数据安全保护涉及主体多元、场景复杂、环节众多,构建良好的数据安全治理生态需要开展多方协同。《管理办法》引入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安全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数据安全治理。一是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支持数据安全企业、研究和服务机构开展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创新,结合行业数据安全需求培育、发展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提升数据安全产品供给能力。二是组织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等各类主体开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及推广应用工作,增强标准制定参与主体的广泛性,通过标准促进数据应用规范化,提升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性。三是发挥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数据安全能力,鼓励协同开展数据安全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汇聚多方力量应对数据安全风险。四是发挥评估机构专业能力,辅助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出境评估等活动,助力企业持续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三、凝聚多方合力,全面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在数据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国家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亟需落地的大背景下,《管理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开创工信领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动其落地,有效提升工信领域数据安全治理能力,重点提出以下几方面思考:
(一)加强政策宣贯培训,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
《管理办法》发布是引导工信领域深入贯彻领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加快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良好契机。做好宣贯培训,采取部级示范培训和地方重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性、分层次、有深度地设计行业数据安全宣贯培训内容,对《数据安全法》《管理办法》进行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统一理解认识,有助于行业监管部门推动管理制度要求有效落实与执行,打响“发令枪”。同时,数据处理者要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管理培训,明确关键、重点岗位培训方案,确保数据安全从业人员全覆盖,及时评定培训效果,做好“冲锋者”。
(二)做好重要数据识别备案,有效夯实数据安全工作基础
重要数据保护已成为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管理办法》的推进实施,还需要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工业、电信行业领域自身特点和实践需求,配套制定重要数据识别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备案审核及上报流程机制,为工信领域企业深化落实数据安全基线要求进一步提供细化规则。数据处理者也需要按照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自身数据安全工作实际,定期梳理数据资源,扎实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和目录动态备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
(三)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切实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有效发现、抵御工信领域数据安全突出风险,是维护数据安全的发力点和核心战力。加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工作部署,推进全国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工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态势感知能力,将成为下一步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数据处理者应围绕数据安全保护需求,配合部、省两级主管部门开展风险监测排查,及时防范行业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做好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不断提升数据安全合规能力。安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科研机构要主动参与风险信息上报和共享,按照“及时、客观、准确、真实、完整”的原则报送掌握的风险信息。
(四)加强正向激励引导,多措并举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坚持监督管理与正向引导相结合,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更大程度激发企业提升自身数据安全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行业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执法、约谈等措施敦促企业责任落实的同时,可以综合运用行业自律、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多种方式加强示范引领,推进企业标准贯标达标工作,指引企业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数据处理者要充分发挥能动性,自动对标管理要求和最佳实践,自觉提升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等全环节安全保护水平。在业务系统上线、运营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数据有效利用与安全保护平衡能力。
(作者:中国信通院院长 余晓晖)